近年来,群众针对环保部门“不作为”的质疑越来越多:我国环保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达1000多部,环保部门是拥有立法“尚方宝剑”最多的部门之一,然而,环保治理效果却差强人意,环境污染日益严重,环境群体性事件有增无减,环保部门甚至被人戏称“患偏瘫”(5月15日《经济参考报》)。
如果纯粹的从立法权、审批权、执法权等权力方面来衡量,地方环保局无疑是政府部门中最有“实权”的单位,不但任何一个企业从动议到规划、选址、施工任何一个环节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审批之外,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如果存在超排、偷拍等污染行为,环保部门轻者可以进行经济处罚,重者可以责令限期整改甚至停止生产。因为环保机关背后有国家一系列环保法规和数据标准,无论企业大小,即使国企、央企这样的“巨无霸”,也未必真敢同一个区县环保局“较劲”。
但要说环保局是地方政府部门中间的“清水衙门”,却也有一定道理,环保局权力再大,也只是地方政府的一个行政部门,所有的资源包括环保局一把手的仕途升迁、执法环境、经费来源等都受制于地方政府,而一个地方的工矿企业大多都是地方财政收入的支撑,更是政府眼里碰不得、惹不得的“宝贝疙瘩”,有些地方支柱企业更被地方政府“挂牌保护”,禁止包括环保等管理执法部门前去“找麻烦”,迫使环保部门一方面必须看地方主要领导的脸色行事,一方面对辖区企业选择性执法,而且执法对象往往是“捡软的捏”。执法如此,审批包括某些企业环评报告,主要领导一个招呼甚至一个眼神,环保局就不得不帮着企业蒙混过关,因此,在很多地方,企业并不惧怕环保局,只要“搞定”一个政府主要领导,环保局往往就会“听命”与企业。
因为手里有国家赋予环保方面的诸多硬性法规,无论任何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还都必须从环保部门手里拿到各种“通行证”,使得环保局看起来比其他任何部门权力都大,但这种看起来很庞大的权力在实际才操作过程中,不得不因个人和地方局部利益而听命地方领导的指挥,在加上环保部门的管理与执法大多时候与地方经济利益相矛盾,管理和执法的成效既不能立竿见影,更不能给主要领导政绩立马加分,管理执法越严格越可能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不仅企业不满意,地方主要领导更不满意,老百姓也未必就全部给与支持,给自己更带不来经济和仕途上的任何利益,因此不少地方环保局并不是根据企业污染情况行使执法权力,而是按照主要领导意图进行选择性执法。某环保局长曾在媒体公开坦言“地方环保局长是丫鬟掌钥匙——管事不当家”。
实际上,正是环保部门的这种“丫鬟命”,对于自己的法定职责不履行不行,严格履行往往被地方领导视为“添乱”,而不少地方主要领导对环保局长的要求就是不要给政府“添乱”,对于在地方有影响被主要领导视为“龙头”的企业,环保部门不敢作为或根本就不作为,而对一般性的小微企业,环保部门对其往往又是“乱作为”,而这些小微企业大多在环保方面或多或少都存在问题,背后由国家众多环保法规的支持,小微企业一旦被环保部门盯住,结局只能是关门了事,这就给基层环保部门权力寻租创造了很大空间,实际上报道中所披露的很多现象,对于时下的环保部门不仅不是个例,几乎就是普遍性的存在,无论基层环保部门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是否在很多小微企业身上乱作为,搞权钱交易,甚至放任纵容污染,只要不给地方政府“添乱”,正如在环保系统工作17年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所言:几乎不受监管。
同其他政府部门管理执法等职责不同,环保部门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行使维护环境保护的权力与职责,但具体到实际工作中,他的很多职责实际上是在“约束”政府手脚,在一些地方官员眼中履行职责就是在跟自己唱“对台戏”,追根寻源,环保部门“不作为”或“乱作为”都与地方主要领导的环保和政绩观念密切相关,环保部门的权力说大很大,说小也很小,大到背靠国家法律法规,行使很多审批权力,但小到不得不为保住官位而“充当地方政府违法的‘家丁’、‘打手’”。这种在地方政府眼中的“丫鬟命”不改变,整个环境状况也很难有实质性的改善,环保部门中各种乱象非但消除不了,沦为污染企业帮凶和保护伞的环保官员更会越来越多。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