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长做饭反腐(图)

2014年04月22日 07:20   来源:西安晚报   文/赵勇 图/王成喜

 

  河南高院院长张立勇关于“庭长做饭要纳入考核”的一段话在网上引发热议。这段话是张立勇在基层法院调研时所说,他提出法庭中午这顿饭非常重要,中午吃不好,下午工作就做不好,如果恰好当事人请客,“可能就出去吃人家的了,这事关法院形象,还有腐败之嫌”。所以,“法庭庭长必须学会做饭,还要会炒几个菜,今后这项工作要纳入考核机制。”(4月21日《南方都市报》)

  对于“考核庭长做饭”这事,一位基层法院副院长认为“只是玩笑,不可能实行”。但事实上,在张立勇的谈话之后,南阳市中院已经召开专题会议,提出了具体方案,把“法庭庭长会做饭”作为评选优秀法庭和庭长的条件。南召县法院院长曾凡振则提出要用一个月时间对庭长进行培训,仍不会做饭的调离。内乡县法院院长柳殿奎更提出,庭长做饭要作为当前法庭工作的一个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不符合要求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奖评先资格。至此,考核庭长做饭已经成了不是玩笑的玩笑。

  张立勇提出“考核庭长做饭”,本意或许是想杜绝法官接受当事人吃请。但治理法官接受吃请自有党纪国法,只要严格追责,哪个法官敢接受当事人吃请呢?而对于那些高度重视张立勇奇怪要求的基层法院来说,其心态只能用一句话来形容——盲目唯上,凡是领导说的事,不管多么不靠谱,都要坚决执行。

  法谚有云:法官的唯一上级就是法律。这是说,法官判案,除了严守法律精神和条文,不能受任何外力干扰,包括来自行政领导的意见,这也是司法独立的核心所在。但从“考核庭长做饭”成为不是玩笑的玩笑来看,一些基层法院“唯上”的行政思维还非常浓厚,司法行政化顽疾仍在,而这一切,恰恰是法官独立判案的最大障碍之一。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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