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员工父母红包”拓宽了孝文化

2014年01月27日 13:39   来源:荆楚网   徐大发

  昨日,咸宁市一家企业老板拿出30万元红包,让员工拿回家孝敬父母,如果发现员工没有送到位,将会开除员工。(1月26日《楚天都市报》)

  从企业文化角度看,老板给员工父母派发过年红包当然也是一种自我宣传式“炒作”,此举无疑会为自己的企业赢来溢美之词:你看本企业多好,居然给员工的父母发了红包,其他企业都没有做到,我却做到了!反过来,员工的父母及亲属对子女进该厂工作自然也会积极支持,而且会帮助该厂扩大社会宣传,使得大量的社会人员涌入该厂工作,这对缓解“用工荒”无疑也是极为有利的。退一步说,给员工父母派发红包其实也可视为“年终奖”,不同的是这个奖只是落到了父母身上而已。

  但对该厂这样的“私心”我们并不反对,相反我们还觉得很温暖。何也?一是此举可以做到企业与员工家庭“双赢”效应,既利己又利他。二是弘扬了孝文化,拓宽了孝文化的内涵和外延。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一直以来大都是指儿女亲自自觉孝敬父母。现在以企业“孝心基金”的形式介入,开创了新的风尚。三是为整个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增加了“附加值”,扩大了“正能量”。此举对弘扬中华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有着现实意义。

  据了解,新闻中的老板张满泉一直是大慈善家,他为员工父母派发红包也是一种“主旋律”。2008年,他出资为村湾26户修了26栋别墅。去年,他又出资100万元,修建了村小学、幼儿园和村委会等,从这些爱心活动可以看出他的“大公无私”。这次企业发“孝心红包”行动值得其他单位企业效仿,他与那些欠薪老赖老板,“年终奖”一毛不拔老板具有天壤之别。

  该公司发“孝心基金”已经有3年了,旨在推行孝道文化,培养员工的责任心和感恩。从派发“孝心红包”的制度形式来看,还具有一定的强制性,若员工没有将红包发到父母手上,还将要面临开除的惩罚。也就是说对这种孝心的执行还带有不自觉的成分。假如把“孝心红包”直接打到员工父母账户上,是不是更好些呢?此外,除了给员工父母发红包外,员工的“年终奖”同样另行照发,那么这个“孝心基金”的成色也会更加有了高纯度。

  尽管该企业的“孝心基金”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但就目前而言还是一个积极的亮点,是一种别样的“年终奖”,值得称道和推广。倘若把员工的孝心培养成了一种高度自觉,且呈燎原之势引导了整个社会孝文化新厚度,则善莫大焉。

 

(责任编辑: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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