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微信“赞陷阱”要实施零容忍

2013年12月19日 07:14   来源:法制日报   和法堡

  电影券、游泳票、港澳双飞游……只要在微信朋友圈集够一定数量的好友“赞”,这些东西统统免费抱回家。在厦门的微信朋友圈内,这样的“赞营销”最近渐成热潮。然而,“赞营销”商家有的是真心实意,有的却纯粹为了赚噱头,忽悠消费者,近两月已有多位赞友向工商局投诉遭遇的“赞陷阱”(12月18日《海峡导报》)。

  “人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既然商家选择微信“赞营销”的营销方式,就应该说话算数,信守诺言,而不是口是心非,暗藏陷阱,让赞友吃哑巴亏。

  应该说,微信“赞营销”的兴起,对于商家和赞友来说,都是件双赢的好事,一些点赞达人也的确从商家那里获得了诸如电影票、洗车卡等奖品。可是现实中,由于商业诚信和道德的缺失,有些商家在利益纷争中,通过后发制人、万般抵赖、突然消失、文字游戏等手段,根本不兑现自己的承诺。这样一来,商家倒是大赚了,赞友却很受伤。

  毋庸讳言,商家这么多坑爹的“赞陷阱”也使自己陷入不仁不义之诚信危机,结果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显然,“赞陷阱”正是投机取巧、钻营倒把、坑蒙拐骗的奸商意识结出的恶果。无论从道德还是法律的层面讲,都不能姑息迁就,监管部门必须对其依法重拳整治。

  广告法也规定,商家只要发布了营销活动,就必须按合同约定兑现承诺,否则可按照虚假广告和宣传来依法处理。对“赞陷阱”之乱象,除赞友要提高警惕外,关键是监管层要敢于动真格,健全和完善相关法规制度,让不法经营者吃不了兜着走。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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