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质量官 应避免沦为花瓶

2013年09月09日 14:07   来源:广州日报   厂佳

  日前,广州市推出110名首席质量官,在全市广东省名牌企业中率先实行首席质量官制度。首席质量官经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对企业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

  首席质量官,在欧美已不是新鲜的概念。鉴于质量是企业生命的认识,欧美许多企业花费钱财努力提高质量,通过一系列制度探索形成良好的质量监督体系。而对于当前我国频频爆出的产品安全事故,这 “西学中用”为纾解当下的产品质量困局打开了一线生机。

  早在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中便提到:建立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选择部分大中型企业率先试行“首席质量官”制度。但建立在企业自我管理上的“首席质量官”能否对自己的产品下狠心,当质量出现问题时,是否敢于壮士断腕,有待时间检验。

  “首席质量官”这把权力利剑要有效落地,还需做足功课。首先,企业文化须自我更新,对产品质量要有更深谋远虑的认识。以日本为鉴,20世纪初,其企业产品质量较差,当时日本人崇尚 “上海货”。但到80年代,日本货成了优质产品的象征,其汽车、家电等充斥世界各国市场,著名质量管理专家朱兰对日本经济奇迹的评价便是:“日本的经济振兴是一次成功的质量革命。”市场经济中,从商品到货币的“惊险一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品质量,但从频频爆出的质量事故上可以看出,我国企业对质量的认识还有待提高。

  其次,在企业自我监控外,政府不能放松监管。“首席质量官”毕竟只是一项企业内部制度,如果没有政府作为常态的监督力量,企业容易放松警惕,质量安全的防线难免失守。

  另外,从目前看,首席质量官都是企业高层,这种高规格的配置可以确保令行禁止,但首席质量官是项“技术活”。在人员把关上,还应更注重选对人。一方面要熟悉国家有关质量法律法规和质量政策,另一方面对相关技能和质量把控要有相当的资历,如此才能不被“忽悠”。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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