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长的“隐私权”有多金贵?

2013年06月26日 09:09   来源:荆楚网   张立

  近日,记者就备受外界关注的河南南阳市桐柏县一男教师性侵女生事件回访时,在进入该市教育局局长柳克珍办公室后,却被其指责“侵犯了她的隐私权”。(6月25日中新网)

  当所辖区域的小学生隐私权甚至是性自由权被男老师肆意侵犯的时候,南阳市教育局柳局长竟然声称进入自己办公室做正常新闻采访的记者侵犯了自身的隐私权。此等言论是如此不合时宜,更不合法律规定,严重亵渎了干部公仆本色,着实让人难以接受。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既然在正常的办公场所、正常的办公时间内,任何一个合法公民都可以反应问题,要求公职人员解决其职责范围内的事。新闻记者对局长进行正常的采访,被扣以侵犯局长“隐私权”的恶名也就师出无名了。柳克珍局长声称记者侵犯隐私权只能被视为不接受群众问询、不乐意为群众释疑解惑、提供服务的一个挡箭牌,只能被视为“庇护”官威的“护身符”。其实,柳克珍局长确实是视维护自身利益于首位。其他别的办公室均挂牌,唯独局长自己的办公室不挂门牌,个人手机设置关机提示躲避来电群众等等,都表明了柳克珍局长真的视自己高人一等、视自己权益为禁地的错误心态。

  倘若柳克珍局长将此等正常办公情况都被视为隐私权,那么群众又如何去监督干部是不是正常履职,那么发生在南阳市桐柏县群众不知情的师德考评现象、发生的教师性侵学生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当前,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一些干部当中,总存在着不愿意接受群众监督,惰于履行自己的责任现象。一些单位设置高科技门禁系统,即便不安装高科技门禁,也会层层门卫把关,或者干脆摆起迷魂阵,不挂门牌,让来访者不知所踪,有的甚至豢养恶狗对付来办事的人员。这些现象的发生,无一例外的反映出部分干部脱离群众、不接受群众监督的官僚作风。

  当干部把办公室变成“办私室”,把公权接受监督的义务变成不能被监督的个人隐私权的时候,我们又能期待其以怎样的心态以怎样的实际举措为群众进行服务呢?当局长大人的“隐私权”被“小而不言”的被“冒犯”时,当其所主管的学生权益被禽兽教师无端伤害的时候,局长大人的隐私权还会有那么的金贵吗?两者相对比,难道不是一个极大的反讽吗?

  转变干部作风,不在于挂多少条幅在街道上让群众去看,不在于说多么动听的话向领导汇报,而在于当群众的权益被损害时,作为公仆的干部能够挺身而出加以维护,而不是以“隐私权”被侵害来抵挡公众的质询。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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