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机关应该禁止养狗

2013年06月20日 08:31   来源:武汉晚报   殷国安

  据昨日武汉晚报报道,前天,武汉东西湖某机关的公务员鲁先生,在前往区妇联办公楼送文件时,被一只突然窜出来的土狗在左小腿上咬出了4个牙印;过了五六分钟,他送完文件下楼,土狗跑过来又将自己的右腿脚踝咬了一口。而记者采访得知,咬人土狗系办公楼内4家单位为防止盗窃养的看门犬。

  这条新闻的标题就是“公务员送文件遇看门狗:进门咬左腿 出门咬右腿”。新闻是真实的,被咬的鲁先生正是一个履行公务的公务员。不过,我有些疑惑,狗不会识别身份,假如他会咬来办事的公务员,想必也不会放过那些衣着不光鲜的老百姓。即便真如新闻中当事部门领导所说,狗对人比较友善,以前从未发生过咬人事件,一只挡在门口的狗,又会吓退多少胆小的百姓?要知道,公权部门的大门是属于社会的,属于老百姓的,不是哪家的宅门。恶狗守门,首先从思维上定错了位,意识上对纳税人漫不经心。

  所以,我觉得,应该明确禁止公权机关养狗。据说这里的养狗,是因为曾发生多起盗窃事件。即使如此,也不是养狗的理由。机关单位的治安靠加强巡逻防范,而不能靠养狗。即使养狗,只能用于晚上值班,白天应该一律关锁,不得露面。虽然现在并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但这是一件无须法律规定而理所当然的事。

(责任编辑:周姗姗)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