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烟草企业捐款 不利于百姓的利益

2013年05月31日 07:15   来源:红网   许杰

  昨日,中国控烟协会公布烟草广告、促销和赞助监测结果。公益捐赠已成为烟草企业赞助活动的最主要形式。企业借赞助之名行促销之实的做法日趋泛滥。为此,中国控烟协会建议民政部在即将颁布的《慈善法》条款中,明确禁止烟草企业公益捐款。(5月30日网易网)

  慈善捐款,显然是应该是一个没有准入门槛的公益行为,只要有爱心,能够真正帮助我们的困难群众,都值得鼓励和支持。今年1月1日到4月30日,中国控烟协会共发现烟草企业进行了149起烟草赞助活动,涉及22个省、直辖市。其中属于公益捐赠的最多,包括扶贫助困救灾、捐资助学等,达到123起,占82.6%。这样的行为,被禁止了,受伤的不是烟草企业,而是我们广大的需要帮助的百姓。

  吸烟有害健康,控烟对提高全民素质,改善民生体制意义深远。但是控烟更多的是要让百姓知道吸烟有害健康,而不是封闭卖烟的渠道和禁止烟草公司的所有活动。对于“控烟”,笔者认为,堵不如疏。难道真的仅仅禁止烟草公司参加捐赠活动,百姓就不知道烟草公司,就不买烟了?央视一周97次的烟草广告,这样的无良宣传不禁,禁止利国利民的捐赠行为,这样的控烟实在是舍近求远之举。

  要控烟,还是要加强对百姓的宣传,让百姓对烟草的危害了解的清楚,自动自发的开展戒烟行为,才是我们控烟的根本之举。百姓从内心没有控烟戒烟的诉求,“控烟”终究只能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笔者建议,与其禁止烟草工作参与捐赠赞助活动,不如从烟草工作中抽取一部分钱出来做禁烟工程。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过卖烟获取的利润,也应该适当反馈于民,为受到吸烟伤害的百姓做出更多的造福之举。烟草公司频频参与捐赠与赞助活动,无疑是利大于弊的一件大好事。

  诚然,捐赠行为无疑会帮助企业提升在百姓中的知名度和企业形象,但是我们要反思,把公益捐赠定义为宣传促销是否有失妥当?捐赠确实能够帮助企业提升形象,但更多的是社会正能量的传递,帮助了我们实实在在的广大百姓。控烟的根本目的是造福于百姓,而不能为了控烟伤害了百姓的利益。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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