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需要有人去较真

2013年05月08日 08:33   来源:大众日报   许斌

  据《大河报》报道,来自辽宁省的郑先生一家四口参团游港澳,与组织方发生纠纷。事不大,就是在酒店集合后等车时间过长,好不容易等来了车,却又发现座位不够。郑先生拒绝上车“挤沙丁鱼”,并投诉、报警。面对媒体,郑先生声泪俱下地诉苦。相关录像疯传于网络。

  为这么一件小事,郑先生声泪俱下地诉苦,在一般人看来是有点反应过度了。但无论如何,这不会改变作为消费者的郑先生一家权益受损的实质。尽管程度较为轻微,尽管许多人会一忍了之,但郑先生却绝对有不放弃、要较真的权利。或者说,这世界就是需要有人去较真。一个人的较真,可能就换来了服务质量的整体性提高,结果是大家都受益。

  郑先生却被网友们近乎一边倒地批评,主要原因在于:一,他夫人强调“我们也不是完完全全的老百姓,我们也是有一定身份的人”,又一并强调在香港买了几万块钱的东西;二,他们要求旅行社赔偿他们每人3000元以及多留香港3天的食宿。

  在第一点上,那句话当然不妥。不仅是“有一定身份的人”,更是每一个人的合法权利都应该被平等尊重、保护。郑太太那样说,可能是因为本身有等级思想、身份优越感,恐惧于被不公平对待,才不得不作出强调。凡此种种,与他们一家的合法权利应该被平等尊重、保护并不冲突。

  正义的制度永远平等地尊重、保护每一个人,只因为每一个人都是亿万人中的平等一人。无论你是否自视为亿万人中的平等一人,无论现实生活中你富裕或者贫穷、大名鼎鼎或者默默无闻,在制度面前,你也终究是普通人。顺此类推,此时此地,郑先生一家的合法权利应该被平等尊重、保护,彼时彼地,任何一位农民、农民工也应该被平等尊重、保护,而不是相反。

  在第二点上,郑先生一家当然有提出赔偿要求的权利。至于赔偿与否、具体赔偿多少,当事各方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还可以诉诸法律。

  无论身份、财富,无论时间、地点,每个人都有维权的权利,维权本身也是不容被剥夺的一种权利。郑先生一家的话语是冲了点儿,特别还令许多人联想到惨痛的现实,因此被网友们一边倒地批评,在情绪上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如果将这种情绪带入到现实行为当中,无论阻碍任何一个群体、个人的维权,无论对任何一个群体、个人实施等级歧视,那都是不正义的。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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