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众为何不当“假宽带”的冤大头?

2012年12月13日 11:05   来源:东方网   毕晓哲

  你家的宽带快吗?贵吗?近日香港某通信公司推出宽带速度达1000M每秒的光纤宽频服务,每月收费仅199港元(约合160元人民币),这让内地网民在微博上直呼“伤不起”。同时,南都记者在内地消费者最多用的某宽带服务商的广东官网上看到,目前新装宽带有三种套餐,9种收费方式,其中纯宽带业务最便宜的仍收费160元每月(优惠价147元每月),但网速只有4M /秒;有捆绑业务的套餐,优惠过后最便宜的仍要131元每月,网速同样是4M/秒;网速最快的套餐也不过20M/秒,收费从202元到468元不等。(12月12日华龙网)

  在香港可以以约160元每月的费用,享受到宽带速度达1000M每秒的光纤宽频服务,而和内地同类品质的服务相比,内地只有香港1/50的网速,收费却贵出许多甚至翻倍。2011年中国信息化蓝皮书显示,我国宽带速率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而资费却是发达国家的三倍。也就是说,就目前而言内地公众享受的宽带服务是“质次价高”的服务、是注了水的“假宽带”服务。

  香港公众可以获得相对优质的宽带服务,与成熟的市场机制有关,也与强力的监管有关,当然更与民众自觉的维权意识有关。在一个大的诚信市场氛围之下,如果一些“宽带商”敢于造假,第一时间一定会迎来消费者和消费者维权组织的“痛击”。民众习惯了平等享受服务,商家也习惯了“不欺诈”。出现千兆宽带每月160元的高品质服务就不出意料了。和香港相比,内地消费者几乎成了“冤大头”——钱没少花,服务水准却低劣不堪,而面对当了宽带服务的“冤大头”现实,为何没有更多的维权行动?或者说,即使是公开维权也看不到多少效果?

  其一,网络虚拟领域的法律构建存在短板。在现行法律中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不过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却没有相对精确的涉及“假宽带”的维权安排,在网络监管法律领域,相对缺乏专业性法律支撑,对于网络服务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惩罚标准,不仅缺乏技术手段支持,法律手段也严重不健全。这样的现实,导致广大内地消费者难以真正开展维权,手中缺乏可以拿来的更有力法律武器。

  其二,市场整体诚信不足,不仅仅体现在宽带服务领域。让公众诟病的不公平交易、垄断行业的“霸王条款”现象,银行业的多年来无法取缔的“乱收费”现象,都同样在困扰着广大消费者,甚至在某种意义上比“假宽带”宰人更狠。现下的“假宽带”或“高收费宽带”,应属于一个在不规范的市场机制面前“混水摸鱼”的现实。市场乱象太多,让消费者无法真正集中精力对宽带服务品质发力。

  其三,过度的垄断现象也给监管提高了难度。地方部门往往对垄断部门难以监管,而高级别的垄断企业又往往“牛气哄哄”。现行的垄断服务机制,也相对的更多维护了企业的利益而不是消费者。所以说,在一个内地消费者事实上在宽带服务当了“冤大头”现象,公众并不是不想主张权利,而是囿于机制和法律之困,被迫和无奈之下吃的“哑巴亏”。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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