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还原"殴打空姐"案真相,法律应介入

2012年09月03日 14:44   来源:东方网   陈云发

  广州越秀区委常、武装部政委方大国携家人外出时在飞机上涉嫌殴打空姐,致空姐身上出现多处伤痕,此事在网络曝光,越秀区委进行了“调查”,得出的结论竟是“方大国未殴打空姐”,是方夫人与空姐“发生”冲突,为此,有关方面称方大国已登门道歉,双方同意“和解”云云。

  不料,当新华社发表要求当时同机目击乘客出来说明真相的社评之后,一位来自中非共和国的目击乘客、留学生多班站出来指证方大国登机时“酒气很大”,在与空姐言语冲突中“捏住空姐手臂”,他并看到空姐手臂上的伤痕,还亲眼看到方大国老婆在事件发生后故意弄伤自己的手,以造成双方打架的真相。这么一来,越秀区方面公布的调查便成为谎言,正如新华社时评所指出的,公共事件不应止于私了。

  鉴于广州越秀区官方未能对方大国“殴打空姐”还以真相,并且还正在“私了”,我认为这个经微博传播下的事件,正在发酵为对国家法制秩序的挑战和有关官方在调查处理中的公务员渎职的问题。我很同意新华社时评的意见,这次事件不是“小事”,不能止于私了,而应纳入法制的轨道。

  不论方大国的官多大,抑或是他的什么身份,他在这次事件中都已经涉嫌违法。首先是由于他的出手(无论是“打”还是“揑”),已造成空姐身上多处轻伤,构成了刑事或治安案件,而且又是在公共场所,其性质是恶劣的。其次,方大国醉酒登机已经属于禁止之例,而他还在机舱内不听空姐劝告,寻衅滋事,可能已涉嫌违反航空安全的法律。再次是他们夫妇“殴捏”空姐后,到派出所不主动交代真相,还弄伤自己手臂,企图反诬空姐;而据非洲籍留学生目击证实,整个事件中空姐并未动手。因此,在法律上,方大国应是“全责”。

  负责调查处理的越秀区官方,在此事件中也涉嫌渎职和包庇。本来,方大国“大闹”机舱致空姐受伤,不仅有在场乘客的目击可资调查,而且机上还有监控录像,只要回放一下即可弄清真相。但有关公职人员“调查”时,却只听方大国夫妇叙述,就草率公布、草率“私了”,这实际上是对方大国的违法行为实施有意包庇。同时还要指出,即使机舱内监控录像不清晰,机上还有在场相邻的目击乘客可资取证,而且每个座位的乘客都留有个人信息资料,很容易就能找到当时在场乘客,但越秀区的调查人员(包括派出所警务人员)一个乘客都未去找,这十分反常,是懒得找还是过分相信方大国夫妇的“诚实”、抑或是碍于他的副厅级身份或受到有关的压力、指示?由于越秀区委宣传部已正式向社会公布了“结论”,而非洲籍留学生多班乘客又以目击事实破了越秀区的调查谎言(多班应该与方大国不认识、无过节吧),所以,越秀区有关调查人员已构成渎职和涉嫌包庇行为。

  也许有人认为方大国致空姐轻伤只是“小事”,但是,考虑到方大国的高官身份,以及在飞机机舱内这样特殊的公共场所,方大国的事件就不是小事,而是官员作风的大事,方大国为琐事在航空器内向空姐寻衅滋事,说明他不具备基本的公民道德和官员的官德,这样的人掌握权力而不受惩处是可怕的,假如此事允许双方“和解”,那么,公共场所的法制秩序用什么来保障?还要指出的是,航空公司有关负责人员也有错误,因为假如方大国是普通老百姓,他出了这么大的事,又在醉酒状态下,早就把他赶下飞机、不允许他再乘机了。

  方大国在航空器内酒后寻衅致空姐轻伤的真相,并不难查清;难的是调查人员的负责和公正。方大国是越秀区委常委,让他的下级去调查,也难为这些公职人员了,所以我要建议,不妨由他的上级部门纪委会同航空公司重新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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