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回老家,照例想给没有经济收入的奶奶孝敬点钱。80岁的奶奶却自豪地跟我说,她有“劳保”了。
奶奶出身贫苦农民家庭,17岁结婚,成长在旧社会,一辈子不识字,虽然勤勉一生,但却从没有干过一份“正式”工作。
1979年,奶奶进入爷爷所在单位为安置职工家属而设的集体企业,帮忙做家具。虽然很辛苦,但是一个月有十几元钱收入。后来,老旧的集体企业适应不了激烈市场竞争,当他们生产的主要产品——用松木、黄皮革、弹簧等材料制作的凳子和沙发——逐渐被新式家具取代后,奶奶工作的工厂终于还是“黄”了。奶奶“失业”了,收入也没了。
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是计划经济时代的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当时对劳动用工形式的限制,这部分人员没有国家认可的连续工龄,国家也一直没有将他们纳入养老保险范围,成为养老保险缺失的一个群体。
从2011年开始,政府承诺将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在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强力推动下逐步落实了。奶奶作为受益者领到了每个月500元的“劳保”钱。钱虽然不多,但是奶奶的生活状态明显跟以前不一样了,因为她“又能挣钱了”。每次说到这件事,奶奶就显得特别开心,脸上的皱纹仿佛都笑开了。和奶奶一同受益的,还有数百万各个时期集体企业的职工,以及他们背后数以十万计的家庭。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价值核心之一就是“社会公平和公正”,它是一种公平公正的社会状态,基本要求就是国家必须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从彻底免除存在数千年的农业税到建立覆盖面广泛的医疗和养老保险制度、推行免费义务教育……本届政府多年来在解决民生问题上所做的努力可谓有目共睹,“民生工程”实施力度之大、覆盖面之广可称得上亘古未有。
从2008年开始,中国已逐渐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今后几十年内,人口老龄化将始终是影响国计民生,挥之不去的关键影响因素之一。而应对人口老龄化,首要的制度支撑就是养老保险。从这个意义上讲,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社会公平的“调节器”,是民生工程的主体和基石。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逐渐形成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城镇建立了多层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模式,农村建立了以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为基础,以农村五保工作制度为辅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1年末全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839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85万人。其中,参保职工21574万人,参保离退休人员6819万人。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47291万人,增加4028万人。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把民生问题提高到了政治高度,可见政府和人民对民生问题的关注程度逐渐提高。五年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各级政府努力构建社会保障完善的社会制度,社会养老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逐年提高,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实现“老有所养”的目标正在逐渐变为现实。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