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精神慰藉”写入法律有其现实的背景。随着工业化和老龄社会的来临,空巢现象愈显突出。老人们精神的孤独空虚已经成为一个社会问题。但是,仅靠法律的震慑力量是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的,法律绝非万能膏油,能涂抹社会一切伤口,精神的伤口仍需要道德的疗救。
子女不“常回家看看”,个中原因等等不一,有的确实“想回家看看”,但是苦于没有时间,如果一味用法律的权柄来衡量,那么可能会造成新的问题,古人云“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期”,而如今社会劳动力“自由流动”的格局导致子女远离父母的现象十分普遍,如果一定要子女从外地甚至国外常回家看看,这也是不太现实的。
解决空巢老人的精神孤寂,不惟让子女回来看看一种方式和途径,政府和社区应该为老人在物质和精神层面提供一定的帮助,构建和谐温馨的氛围。组织老年人参加丰富多彩的活动,让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病有所医”。况且“精神慰藉”的方式也可以有很多,比如电话聊天、视频见面等等。只要是子女心中有父母,都可以通过各种可行的方式聊以慰藉父母。
百善孝为先。孝乃中国传统美德的精髓。我们应该多从道德的层面弘扬孝之美德,事实上,道德的引领和宣传更具有感染力,而不是一纸法律文件所能代替的。对于不孝的行为,法律其实是鞭长莫及的。从草案中的“经常”一词就可以看出其无奈。“什么算经常?不回家看看怎么办?”这根本无法定性,无法实际操作。况且,我们希望子女们常回家看看,是看望老人,慰藉老人,如果,变成一种硬性的规定,不是子女们自发的行为,那么很可能回家只是一种应付,甚至是加重了老人的负担。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