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常回家看看”并非上策

2011年01月06日 08:35   来源:西安日报   陶功财

  如此庞大的老年人群体过着“空巢”的生活,确实是值得社会全方位关注的一个大问题。随着花钱买子女“常回家看看”,以及去法院状告子女不“常回家看看”的案例逐年增加,从法律层面强制“常回家看看”确实很有必要,但却未必能达到预期效果。

  首先,随着生活压力的加大,一些人疲于为生计而奔波。要供房,要供子女读书,还要养老,如果天有不测风云,还得养病。在这种现实语境下,又怎能强制他们抽出时间来“常回家看看”!就算立法强制了,又有多少在外奔波的子女们能够“常回家看看”?

  其次,“常回家看看”的成本过高也会让不少子女望而兴叹。工资少几天不说,路费还真是个大问题,如果路途中再出现个状况,那就更不堪承受了。看看春运那个拥挤程度,再看看频频发生的车祸,哪个看了都会心寒。

  再者,“常回家看看”本属道德层面的问题,如今从法律层面强制显然有些牵强。其中尤为关键的就是,如果子女们不“常回家看看”又能如何?这些又由谁来监督?如何监督?就算老人们对不“常回家看看”的子女有意见,但诉诸法律的毕竟少之又少。

  其实,为人子女,谁都知道要多孝顺,谁都知道要“常回家看看”,但现实的无奈以及诸多的不便将他们“常回家看看”的心挡在了门外。因此,笔者认为,一味地强制子女们“常回家看看”,而不是为其提供方便,肯定会适得其反。要想让在外的子女们能够“找点空闲,找点时间,领着孩子常回家看看,带上笑容,带上祝愿,陪同爱人常回家看看……”还得从实际出发,多送上一份“方便大礼”。

(责任编辑:李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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