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带着尊严和财富“转户进城”、让农民自愿选择、10年内让1000万农民变“新市民”……备受关注的重庆市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15日正式全面启动,全市40个区县、部分大中专学校和企业均设立咨询转户站,为转户愿望的农民现场办理转户申请。(据2010年8月16日《新华每日电讯》)
农民可以通过申请“变身”成为市民了,相信面对这个消息的人首先体会到的就是城乡二元结构和谐发展以及户籍制度改革的根本性进步。虽然目前城市户口已不如当初那样形同“香饽饽”,但这种农民可以自由申请进入城市居民行列的做法,无疑还是户籍管理制度的一个大进步,同时也是对农民权益地位的一次高调抬高。
但我们在高度看好农民变市民制度改革的同时,更不能回避这个制度在现实实施中可能遇到的矛盾和问题。首先是农民毕竟是农民,在自身文化素质和生活习惯等方面还与城市的现代文明之间存在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如果不解决,将会导致进城农民找不到归属感,并且与城市文明产生行为和心理上的冲突,其后果对于农民的心理影响、对于进城农民这个新市民群体和原城市居民的关系和谐更会产生阴影。其次,农民进城成为市民,必然要付出与城市生活相对等的代价,那么他们在农村赖以生存的小农经济模式将会被根本性地打破,失地、失去居住场所将会成为他们面临的一个不大不小的问题,将来如何在城市生存?如何获取城市社保等惠民政策?如何有足够的赖以生存的收入支撑?等等,这些都将成为他们必须面临的问题。更重要的一点是,对于代表着现代化文明的城市而言,法纪、道德、行为习惯等等,还需要农民一个时期的融入才能适应,那么如何对“变身”进城的农民开展有针对性的权责教育和引导,更是不可回避的一个大问题。
因此,即便农民能变身为市民是个体现户籍制度改革深化和城乡二元结构和谐发展的好事,但好事要办好,要取得科学的效果,实现和谐发展的目标,还需要对进城农民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引导,其中的重点就是让他们明白自己的权利与责任。权利,就是指转变身份后农民应该明白自己进城应该享受的各种权益,比如子女受教育权、社保医保权、居住权、就业权、养老权等等,有关职能部门必须针对进城农民的这些必然的需求性权利,及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科学的政策和办法,不仅让农民进城不再有后顾之忧,更消除农民盲目进城畸形的发生。
让进城农民明白自己的责任,就是让农民明白自己“变身”为市民后必须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比如如何做到文明生活,如何改变自己的陈规陋习,如何学会依法办事,如何养成现代化的文明基础素养,如何按照城市管理的原则和要求去行为,如何及时改变自己提升素质以适应现代化城市的发展要求,等等。这些不仅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的教育引导干预,更需要基层组织对进城农民进行科学的引导,一方面是让那些已具备初步市民素质的人理性地置换身份成为市民,一方面是及时地教育和引导农民正确理性选择到底是继续留在农村还是转身成为新市民。这些权责虽然事小,但件件关涉到农民权益和城市现代化文明的和谐发展程度,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了,解决不好,那么农民进城置换身份就会陷入茫然和无序,这显然是与户籍制度改革和城乡二元结构和谐发展的目的背道而驰的。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