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起了温总理的一句话:让人们生活得更有尊严。的确,不管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还是化作一缕尘埃,都应该拥有最起码的尊严。这次,为了深切哀悼在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中遇难的同胞,举国再次降半旗志哀,这是给死者尊严给生者力量的举措,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很多人知道降半旗这一庄严仪式,但也许不知道降半旗是什么时候开始,究竟又会在什么情况下降半旗。事实上,降半旗在我国《国旗法》中有明确规定,其中有四项内容,前两个对象是国家重要领导人,后两个对象是在科学或者和平等事业上有世界级影响的人,不过在末尾,还有另一个对象——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回顾之前的“降半旗”行为,以百姓为主题的对象是在汶川大地震的时候。
可以说,从汶川地震开始,才有了“国旗为百姓而降”的事情,所以,这是降半旗对象的一次跨越。不过,在之前还是有一个事件,那就是为沉痛悼念在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袭击我国驻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大使馆中牺牲的人,这是对象从国家重要领导人到平民百姓的一次转折的契机。
从降半旗对象的转变来看,越来越具备百姓成分,越来越让人相信生命同价的说法,这是社会进步的开始,让我们看到人性的尊严得到充分的敬畏与尊重。降半旗对象的转变,让生者感觉到力量,继续好好生活,也让死者的尊严得到最好的尊重。
当然,我们还是期盼为百姓降半旗这种事情越来越少,因为每次降半旗,总有我们不忍触动的痛楚,我们希望的社会是一个风调雨顺、和平稳定的社会,而不是多灾多难的社会。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