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届不惑的刘大军依仗自己粗壮的体格,竟模仿电影场景学做起了“黑社会”,向市场上的劳务工人收保护费。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刘大军通过威胁恐吓、寻衅滋事及其它不法手段,非法敛财2万余元。7月17日,潍坊安丘警方宣布,潜逃半年后回家的刘大军已被抓获。至此,既是“老大”,又是“打手”的刘大军落网。(7月18日《山东商报》)
即使是在影视作品里,黑社会也总是被蒙上一层神秘的面纱。现实中,由于其从事犯罪活动的隐蔽性,对普通人来说,比影视作品中更显神秘。但在某些时间、地点,“黑社会”是以具体的个体形式出现的,比如在一些商户密集的区域。而大家对黑社会个体成员的恐惧往往不是来源于其个人,更多的是对其背后有组织的强大力量的恐惧。
刘大军体格粗壮,动辄凶神恶煞一般对人拳脚相向,这很符合了一般人对“黑社会”的基本认识。加之他不断向受害人暗示自己有“黑社会”背景,而受害人对这样的背景又无从考证,迫于其淫威,也就只好破财免灾,认缴“保护费”。有人或许会问:“为什么不向警方报案呢?”报案管不管用?我们从当地派出所接到举报电话后的最初调查可见一斑。民警“经过一周的调查”,没有发现匿名电话所反映的有“黑社会”的情况——这与刘大军确实不是“黑社会”有关,但是既然是持续一周的详细调查,必然要对所有可疑人员进行排查,劣迹斑斑的刘大军居然没有进入排查范围?恐怕不是。更大的可能则是,刘大军进入了排查范围,但没有引起重视。因为相对来说于“黑社会”来说,刘大军顶多是个敲诈勒索的小混混。
可是,“混混”虽“小”,破坏力却惊人。《水浒传》中“杨志卖刀”一节提到一个被称为“没毛大虫”的小混混牛二,牛二死皮赖脸要杨志的宝刀,最后被杨志杀掉。这牛二虽未自称有“黑社会”后台,却是个连官府都头痛的角色,“专在街上撒泼、行凶、撞闹”,因为惹的都是些小官司,“开封府也治他不下”,所以“满城人见那厮来都躲了”——惹不起,还躲不起?可偏偏这样的人越想躲越躲不了,你越躲,他越变本加厉。
社会上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有组织犯罪,也有拉帮结伙专事敲诈、勒索、盗窃的小团伙,但更多是像牛二一样的小混混。相比于“黑社会”、团伙性的犯罪,牛二之流的小混混危害也不可小觑。打掉前两者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但至少打掉一批就可以彻底解决一批,而后者由于涉案性质不重,涉案金额不多,处罚也就不会太重,常常关个十天半月就出来了,“进局子”往往成了他们炫耀乃至增加威慑力的资本,出来以后,“大虫”一来,满街更加惊慌——他们的存在对警方公信力的损害也更大。
当前各地都在开展“打黑除恶”行动,这对维护社会安定是非常有利的。但是,在“打黑除恶”、破大案要案的同时,对于刘大军、牛二式的“一个人的‘黑社会’”也要加大打击力度,因为他们的存在也在影响着社会安定,而且更直接地影响着群众的日常生活。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