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似胡子飞涨,工资如眉毛不涨!”这可以说是今年很多工薪阶层的切身感受。近日,云南省总工会召集了全省所有工会的400余名主席,开始了最大规模的“工资集体协商推进培训”,意图培训一批“谈判专家”,帮助职工同老板谈判加薪。(《法制日报》11月22日)
如今,物价成为了举国关注的话题。一方面,国务院及各个部委,当前正在出招遏制物价上涨;另一方面,职工劳动报酬增长过慢问题近年尤其是今年以来引起了高层的高度重视,比如,4月27日,胡锦涛在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特别指出,要不断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在这样的情况下,云南省有关方面希望推动职工薪酬上涨,无疑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应该看到,工会主席要替职工谈判加薪,一定的技巧固然是必不可少的,因为他们长期以来缺乏这方面的操练;可我们更应该明白,工会主席最缺的并不是谈判技巧,而是工会角色的有效转化——做不到这一点,谈判技巧再高,也不一定能让职工得到实惠。
职工工资谁做主?不是老板,不是职工,也不是工会,但跟这三方都有关,从法律范畴来讲应该是“劳资共决”。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其实就是“劳资共决”的核心,《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规定,职工一方由工会代表,首席代表由工会主席担任。这就说明,工会及工会主席对职工薪酬的升降相当重要。但是,由于多种原因,工会的定位职能还不是很明确——其一,它是政治团体,其职能包括“组织和教育职工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等;其二,它是职业团体,其职能包括“应通过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方式努力提高劳动者的各项劳动待遇和劳动条件”等。
当两种职能有所冲突的时候,工会自然先会“摆正”自己的位置,它往往会先进入政治团体的角色,履行管理的职责。更何况,很多企业和工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愈加决定了,当职工和企业有分歧时,工会常常不愿、无力替职工撑腰。在这样的现实语境下,云南省总工会培训全省工会主席以应对物价上涨、职工工资不涨,它解决得了技巧问题,却没有触及工会愿不愿意谈判、有没有底气谈判的问题。
工资协商,说穿了就是要从老板的钱包把钱拿出来分给职工。不能说谈判的技巧一点作用都没有,但需要认识一个逻辑关系——再高超的谈判技巧也必须建立在工会的角色有效转化之上才能发挥作用。简单地说,工会应该明确其作为集体劳动关系主体的身份,发挥其平衡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权益的职能。而要做到这一点,在制度设计上就必须切断工会和企业的暧昧关系,让它真正成为职工的“娘家”。只有这样,工会替职工谈判加薪,才是值得期待的——不仅是一时一地靠得住,而且是长久、普遍靠得住。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