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3·15”的日子才是好日子

2011年03月15日 14:09   来源:中国经济网   子房先生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当“雷锋精神”渐渐离我们远去之时,“维护消费者权益”就成为了当下的时代主题。而每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则将这个主题推到最高峰。晚上守在电视机前,观看央视3·15晚会,痛骂造假企业是很多家庭二十多年来不变的选择。不可否认的是,通过这些年大张旗鼓的宣传,消费者自身的维权意识确实显著提高。

    在这样一个所谓的“消费者的节日”里,能够满足“各路神仙”的需求。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终于能够享受到难得一见的优良服务、短暂地体验到到所谓“上帝”的感觉,甚至也能将一年来因为平日渠道不畅、投诉无门而积攒的各种郁闷甚至愤怒痛快地宣泄出来;对于很多商家来讲,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更是表演作秀的舞台。商家们纷纷打着“诚信经营”旗号为顾客服务,争取大赚特赚一笔。

    尤其是对于各地相关的管理部门而言,3·15就更加是一个好日子了。虽然很多问题在日常生活中经常被媒体报道、被消费者投诉,而往往多半的“问题”非要等到媒体曝光后,才有人知道,才有人想管。但是在这一天里,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些问题终于“难逃慧眼”,相关的市场管理者也能迅速解决问题。

    可是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让公众习惯的是,当3·15过去后,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事件便又“死灰复燃”;而短暂的温馨过后,消费者只能继续“雾里看花”。

    究其原因,就是在实际工作中,打假总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一方面,打假者总觉得假的危害不如眼前利益大,为了实现眼前利益最大化,迫不得已对假“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一方面,造假者往往有种幻觉,认为起家的时候坑蒙拐骗,过了原始资本积累的阶段,就能够“漂白”,规规矩矩做事。

    更重要的是,在消费者要进行维权的时候,通常打官司要付出成本,而的维权成本往往大于维权收获所得。很多人怕赢了官司赔了钱,只能忍气吞声,任由造假的商家气焰嚣张。

    进一步说,在“除了成功别无信仰”、机会主义横行的氛围里,从假白酒、假药品,到假文凭、假业绩,从迷信专家权威,到“官方否认的,就是真的”,见多了假冒伪劣,听多了大话空话,受够了阳奉阴违,很多人对造假现象沉默、麻木、纵容,甚至跟风模仿。

    现在,只有“3·15”这一天,消费者才能真正体会到消费的公平与服务的保障。而当“3·15”过去,我们该如何面对呢?或许,只有当造假者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之时,我们才会迎来真正的好日子!(子房先生)

(责任编辑: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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