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工业化、现代化的重要标志。翻开硬币看另一面,不能回避的是,如果规划做不好,城市又往往深受交通拥挤堵塞、环境污染恶化等问题的困扰。虽然我们习惯于“摸着石头过河”,但鉴于欧美等国城镇化已日臻完善,看看人家“这座桥”,或许对于我们少走冤枉路也会有一点帮助。
一方面,国外一些国家的高城镇化率得益于中小型城市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在这些新镇中,建有许多工厂和文化、教育、商业、交通等设施,使卫星城基本上独立于母城。卫星城的中心都拥有现代化的建筑和设施,噪音、污染和交通阻塞现象很少。方便的交通网络令人们的活动半径大大增加,同时小城镇具有多种就业机会,便于居民自由选择。另外,小城镇的基础设施条件与大都市相比差异很小,而且自然环境优美,甚至具有大城市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另一方面,国外小城镇的发展又与完善的法制体系密切相关。城乡之间社会保障体系差异不大,农民要进城,只需到市政局登记并且按章纳税,就可以成为城市居民。为缩小城乡差距,相应的立法和行政机构在制度和体制设置方面都会给予监管。地方政府注重扶持小企业,促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机会沿交通干线向城郊和农村扩散。
对比我国,在城镇化过程中,有一些倾向确实需要警惕。例如,片面追求城市规模,忽视节能,忽视文化传承、地方特色、建筑风格,有一种雷同化的趋向;在大建大拆过程中,文物保护、历史遗迹保护,防灾减灾意识,这些问题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追求建设速度,考虑短期建设成本和建筑成本,以及长期运营费用,而对如何节约资源,体现生态保护与平衡考虑较少。
尤其最近几年,各地一波波“造城潮”风起云涌,圈地规划不厌其宏大、地标建设不厌其豪华,一番大兴土木、劳民伤财之后,却只落得个形象上不叫好、经济上不叫座、老百姓频发怨言的尴尬。很多城市都提出要“走向世界”,喊出建“国际大都市”的口号。
这不仅给当地造成了极大的浪费,更重要的是,没有产业人口、不切实际的城镇化建设必将成为无本之木、无水之源。不但无助于改变城乡居民分化的现状,还将加剧各种社会矛盾的“癌变”,使得社会结构更趋于两极化。这种情况实际上本身就是不尊重客观规律、不尊重科学的表现。
值得关注的是,“十二五”征询建议中在提到“推进城镇化”时,除冠以“积极”一词外,还强调了“稳妥”。同时,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还特别提到,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拆建村庄、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等问题,强化了推进城镇化的根本原则——实事求是,因地制宜。
不论是《警惕城镇化成为“指标化”的倾向》,还是《城镇化试点中须依法行政》,抑或是《谨防城镇化造就新一轮房地产泡沫》,这些都是为了城镇化更好的发展。发展城镇化不是为GDP服务,也不是为了制造“城市巨无霸”,更不是为了某某人的政绩,而是要科学发展、造福民众。只有认清这个问题,我国广袤的乡村才不会因城镇化而被边缘化,广大农民才能真正享受到城镇化的果实,城镇化也才因此更有现实意义。
我们跟国外的差距在什么地方?这是很多人思索的命题。放眼望去,这个差距不在摩天大楼,不在城市中枢,不在中心花园,也不在购物广场,而在我们的农村…… (子房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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