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据《广州日报》7月25日报道,7月24日,记者经过调查了解到,曾经让银行陷入“口诛笔伐”的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续费再有部分银行跟风上涨。继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在内的四家国有大行全部实施同城跨行手续费4元的标准后,交通银行、广发行等部分股份制银行也从本月开始正式上调这一手续费。
红网:跨行取款涨价,老百姓成了银行的提款机
众所周知,如今老百姓已经离不开银行,工资直接发到银行存折或卡的不少,到银行交水费电费之类的则更多。而银行似乎看准了这一点,不放过任何收费的机会——对小额账户收费,对存取零钞收费,对转存水费等服务收费,对跨行取款收费……而且收了还不算,还要涨价,似乎追逐利润就是银行的唯一目标,而老百姓就是银行的提款机。
钱江晚报:银行卡手续费怎可说涨就涨
既然是跨行取款,当然是“你的客户在我的机子上取,我的客户在你的机子上取”,一起合伙将受理银行费用设置为3元,无疑有串谋涨价的嫌疑。
扬子晚报:靠收跨行手续费牟利是一种无能
“有种”的话,你在其它两方面提高利润比例啊?多和国外的银行到国际金融市场博弈博弈?“窝里”横得很,靠剥夺和提高原本属于公益服务性质的银行手续费来“发财”,这样的利润总量再高,也不是什么真本事。不是无能是什么?
燕赵晚报:商业银行收费“想收就收”涉嫌违法
按法理讲,《暂行办法》中的银行收费条款与《商业银行法》第50条有明显冲突,应当修改或废止。但是,七年多来,商业银行大都抱住《暂行办法》不放,把它变成收费升级的“法宝”。
西安晚报:跨行取款收费上涨折射博弈权缺失
银行在提供服务时处于独大的位置,他们并没有充分的自觉性把消费者看成是可以与自己平等对话的主体。这种优越感,让银行在服务的改进和收费的定价上,缺少与消费者沟通、协商的意识,他们看重的是如何让银行赢利最大化,至于消费者是否满意,他们并不在意。这时,人们有必要问一句,监管机构在哪里?当消费者缺少平等博弈权时,相关的监管部门就应该维护消费者利益。
红网:跨行取款手续费上涨是“御暴”还是“为暴”
孟子曰:“古之为关也,将以御暴;今之为关也,将以为暴。”意思是说,古时候设立关卡是用来稽查奸人出入,防御发生暴乱;现在设立关卡却是用来征收赋税,推行暴政。对于近日银行ATM机跨行取款手续费上涨这一现象,由2元变4元,一个数字的改动反映出这一收费制度的本质——对人民财产的变相掠夺。
东方网:银行集体涨费 监管不可失语
今年4月,发革委专门下发《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规定,“对极少数存在垄断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那么银行要不要受《通知》的约束,银行是不是可以奉行“我的地盘我作主”,监管部门应该站出来说句话,给公众一个明白的交代,别让银行想收费就收费、想调价就调价,频繁伤害公众和公信力。
千龙网:同城跨行费涨价,钝刀子切肉不伤也疼
面对这种说涨就涨的强悍作风,银行业主管部门不应该坐视不管。如果监管行为跟不上,碎刀子切肉之举将四面开花。除了银行,相信没有人愿意看到如此局面。
编后语:
从服务态度到服务质量,经济发展迅速,中国银行业却没有为客户带来更多的便利,反而增加了客户的种种负担。银行业的顽疾似乎永远是舆论批评的焦点,“银行排队难、银行收数钱费、银行ATM吞钱不退,吐钱抓人……”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收钱上有种种借口,服务缺失上则有借口种种。银行业敢于在“钱眼”里打转转,敢于向客户收取并不等值的服务收费,原因很简单:垄断企业的张狂没有成熟的法规可以限制;另一方面,毕竟外资银行还未大举进入,银行业的客户们可以选择的服务企业并不多。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