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警察打人没错,错在打了领导夫人?

2010年07月21日 13:22   来源:中国经济网综合   

新闻背景:

     6月23日,湖北政法委一厅级官员的妻子陈玉莲在省委办事时遭到6名警察殴打。殴打持续了16分钟。事后陈玉莲神志不清,全身100多处瘀伤,轻微脑震荡。当天,武昌区公安分局负责人前往医院看望,称打人纯属误会(7月20日《南方都市报》)。

西安晚报:警察围殴是“打错了”还是“打,错了”


    事实上,在任何时候、对于任何人——警察打人都是错误的(当然,在依法打击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时所采取的必要武力除外),不仅错误,而且可能构成犯罪。如《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不得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否则,“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从厅官妻子陈玉莲“被打成脑震荡,软组织挫伤几十处,左脚功能障碍,植物神经紊乱……”的伤情来看,6名警察已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

中国江西网:警察充当“黑社会”该如何论处?


    不管被打的是什么人,什么身份,有何背景,从法律层面都要给一个说法。这是法律的根本,同时也是法律赋予每一个人的权利。在事件发生后,武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水果湖派出所所长等一行看望受害者陈玉莲。分局政委说:“领导知道这事后很重视,你看我第一时间赶了过来。”并说,“误会,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领导的夫人”。一席套话,与江西防汛办官员平其俊的说词、逻辑如出一辙。先是领导重视,然后是采取行动的看望,最后是道歉,一切都马马虎虎的,溜须拍马,走过场。唯独,没有提到警察打人的缘由。


新华每日电讯:领导夫人不能打 老百姓就可以打吗

 

    无辜的陈玉莲被殴打后,鉴于“厅长夫人”的身份,不断有各级领导前来道歉,“有武汉市公安局的,有武昌公安分局的,有局长,有政委,还有派出所的正所长、副所长。”可如果是一个农民被打了,或是其他普通上访者被打了,领导还会这么重视吗?武昌公安分局政委道歉时反复说:“误会,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领导的夫人!”言外之意难道是,领导的夫人不可以打,老百姓就可以打了?


广州日报:公安便衣打谁才没打错

 

    同样不难想象,发生这样的事并非偶然,而是大错小错长期积累的结果。“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你这个大领导的夫人。”公安方面的领导这样道歉,潜台词非常明白,那就是“错不在打人,而在于打错了人”。如果公安局领导的思想观念都认为“警察在公务中免不了要打人”,手下如此凶狠还有什么奇怪吗?如果不是探头录像为证,暴打16分钟的事实,很有可能会被凶手们赖掉;如果被打的不是省政法委领导的家属,打人者单位很有可能又会以“协警”、“临时工”来搪塞,当事者很有可能陷入“再上访,再被打”的可怕循环中……


红网:厅官妻子被打和中科院实验室被拆是一回事


    从报道中可以看到,陈玉莲去找政法委领导,是为了解决自己的“职称和待遇问题”以及女儿“因为医疗事故去世,属于非正常死亡,法医鉴定非常清楚,公安机关早立案了,但由于一些干扰案子一直没办下去。这次也想顺便问问案件的进度。”可以说,这里面已经包含了“上访”的因素。而经常进出省委大院的她这一次竟然被卫兵挡住,身着便衣的警察却能不受约束埋伏到里面,这非常耐人寻味。就算卫兵不认识陈玉莲,但在自己的眼皮底下任由六名壮汉狂殴年近六旬的妇女16分钟之久,也有违一个军人的职责。不合常理的背后,让人怀疑有着某种不为人知的默契。

 

 编后语:  

 

    武汉事件需要一次真正透明公开的调查。如果仅仅以“误会”或“打错人”,并不足以让我们接近事件的真相。这必然关乎两个向度的诉求。首先,如果确系“打错人”,那么应当回答公众的疑问是,公安部门派在省委大院的6名警察,到底为什么打人?他们要打的又是何人?大约经由此处,我们才能找到事件背后真正的“暴力逻辑”。这亦是公众舆情对此事件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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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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